本网讯近日,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了学校2014年秋季新生收费标准,附中11500元/学期•生、附小9500元/学期•生,服务性收费校车费、代收费校服费按实收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文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我省民办中小学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09〕59号)和广州市有关文件,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对我校2014年秋季入学新生的有关收费做了批复。据了解,学杂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即此前入学的学生,按原收费标准执行。目前学校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从2014年秋季新生进校起执行新学杂费标准,原在校学生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直到毕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