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法律宣传、中学团校揭牌
一、初二年级级长靳保玉老师讲法律知识。
《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肩负民族振兴的使命。然而未成年人由于生理、心理发育不成熟,缺乏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加之复杂的社会环境影响,未成年人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就成为当务之急。我今天要讲的就是青少年学法用法,从我做起的问题。
法律是什么?它是一种行为规范,它具有哪三个显著特征呢?一、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二、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
三、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无论是谁,无论他的地位有多高,功劳有多大,如果违法犯罪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更何况是我们青少年呢。有人觉得自己年龄还小,违法犯罪可以免受法律的制裁,这是法律意识淡薄的表现。就刑法而言,它有如下规定:如果未年人未满14周岁,违法犯罪了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但要承担其他法律责任;如果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犯故意杀人、投毒、纵火等十恶不赦的罪行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如果未成年人年满16周岁,触犯刑法,和成年人一样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也有人觉得法律离自己比较远,和自己没有多大关系。这种想法也是错误的。法律与我们息息相关,伴随我们一生。当我们出生时,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我国的公民,它赋予我们合法身份;当我们达到年龄可以读书时,教育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它不仅仅规定我们有权利,而且还会保障我们的权利。等到我们达到法定年龄可以结婚的时候,婚姻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婚姻自由的权利;等我们年老虚弱的时候,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的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可见法律无处不在,无时不在,伴我们终生。
因此,作为未成年人应该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律意识,依法规范自身行为,依法维护国家利益。
二、校团委特色团队会长李恩宇同学国旗下倡议发言。
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尊敬的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遵守纪律的好少年。相信大家都知道近来热议的一单新闻 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吧。就在那短短的几秒钟,十五条鲜活的生命永远的消失在这个世界之中。当我们在讨论这件事故的时候,这个事故所反映的社会问题正好就和我今天所要讲的主题相同,在这个社会中,无规矩不成方圆。不论是公交车的女乘客因为不遵守乘车的规则,打骂司机而导致事故的发生,还是公交车司机没用遵守驾驶规则反击女乘客所导致事故的发生,他们行为的本质都是因为没有好好遵守规则。由此可见,遵守规则是我们为人处世所要学习的重要一课。
作为青少年的我们,都将成为这个社会的一份子,我们的行为的习惯就决定着我们这个社会日后的模样。因此我倡导同学们争做一名遵守纪律的好少年。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三、颁发团校导师聘书。
四、吴玉爱校长为中学团校揭牌。